赵金刚委员:
收到并拜读了您“关于全面支持本土涉农产业壮大、加快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首先,诚如您所说,我们应该全面支持本土涉农产业壮大,而支持本土涉农产业的核心是支持本土涉农企业。资本都是逐利的,本土企业相比较而言,多了一份乡土情怀和社会责任。危机来临时,“外资企业”可以一走了之,而本土企业则很难放弃。这也是我们朔州三十年来乳业数次大起大落,农户倒奶、卖牛甚至杀牛得到的教训。当然,“外资企业”在朔州投资重资产,引进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与朔州共进退,发展壮大农业产业,我们应当一视同仁给予支持。
其次,我市各级高度重视农业龙头企业培育,本土涉农企业正在不断发展壮大。全市现有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68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4家,占全省45家的占8.9%;省级龙头企业53家,占全省766家的6.9%;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21个,占全省188个的11.2%。全市农民合作社6912个,其中国家级示范合作社14个,占全省317个的占4.4%;省级示范合作社 146 个,占全省 1308个的 11.2 %。全市家庭农场 4341个,其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 46个,占全省789个的 5.8 %。带动全市30万农户进入乡村产业发展的主战场、大市场。
第三,本土农业龙头企业已经成为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的骨干力量和重要支撑。我们刚刚搞了一个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课题调研,下面一组数据能够反映农业龙头企业为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做出的重要贡献。龙头企业通过联合体合作、订单农业、基地共建等形式,就近就地收购、加工农产品,降低了农民经营风险,解决了农民卖粮难,让农民分享了农产品增值收益,保障了农民的经营性收入。2022年全市农业龙头企业98%的原料是在当地采购的,订单生产基地面积33.7万亩,采购金额27.2亿元。龙头企业为农民创造了新的就业渠道,农民不离乡不离土,就近就地当工人,增加了农民的工资性收入。2022年全市农业龙头企业吸纳农民工转移就业4883人,支付农民工工资3233万元。龙头企业通过租赁等形式流转农民土地,解放了农民,使农民外出务工、自主创业成为可能,也增加了农民的财产性收入。2022年全市农业龙头企业流转农民土地23.55万亩,支付土地租金4806万元;吸收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面积2.4万亩。龙头企业通过吸纳农户入股共建原料基地、为农户提供籽种、农资、耕种收服务补贴、联合体成员分享增值收益等,增加了农民的转移性收入。2022年全市农业龙头企业支付分红1276万元。感谢您作为本土农业龙头企业的优秀代表为乡村振兴做出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