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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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农业农村局机构职责

  朔州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农村地方性规范性文件。

  (二)组织协调推进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

  (三)组织实施深化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落实。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城郊农业以及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工作。

  (五)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全市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政策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拟订全市农业科研、农技推广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全市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国内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授外项目。

  (十四)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1.加强“三农”综合协调职能,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特色现代农业,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办公地点:朔州市振武街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8:00

  负责人:高成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