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全市“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规范性文件。

(二)组织协调推进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

(三)组织实施深化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落实。

(四)指导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

(五)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全市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政策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拟订全市农业科研、农技推广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全市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国内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新增职责。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拟订全市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十七)职能转变。

1.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压实各方责任。

2.加强对全市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的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推动农村产权规范流转和交易,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推动实现共同富裕,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3.统筹推进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

4.统筹推进农业领域前端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端技术模式集成、后端适用技术推广。

5.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推动绿色、有机等优质农产品发展,建立地理标志农产品协同保护和产业培育体系,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办公地点:朔州市振武街1号

办公时间: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8:00(冬季)15:00-18:00(夏季)

负责人:高成富

联系方式:0349-2163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