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废止此文件:
《关于印发<朔州市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性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朔农发﹝2020﹞52号)。
此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朔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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