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废止此文件:

《关于印发朔州市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性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朔农发﹝2020﹞52号)。

此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朔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2日

四单位联合发文 文件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