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科技工作网"的宣传作用,促进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同享,保障政务信息、工作信息、科技信息的及时、真实、合法发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西省科技厅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和制度,按照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第一条凡在本局科技网站上生成及向政府门户网站、电子政务网传递,以文字、数据、表格、图片为载体的各种信息,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凡在我局科技网上发布的信息应当属于公开信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保密规定,凡涉及党和国家的机密以及不能公开的信息一律不得在网上发布。
第三条网站信息发布工作流程
1、各科室提供的信息,经过分管领导确认后,文字材料以word格式、表格以及excel格式、图片以jpg格式提供给信息管理员。
2、分管信息网的领导对信息的真实性、时效性、保密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并提出信息发布范围的意见。
3、信息管理员根据分管领导意见及时将信息发布在科技工作网或者政府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第四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分工
1、科技局基本情况更新。行政管理职能、机构的设置、人事任免、领导分工、联系方式、服务承诺、办事流程、综合性方面的工作动态信息等(责任部门:办公室、监察室).
2、重要工作动态更新。市科技局发展规划、政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市科技计划的申报指南、管理办法、评审程序、项目安排;工业科技、农业科技、科技管理、专利申请、专利执法等方面的工作动态(责任部门:计划科、管理科、农社科、高新科、专利办)。
3、规范性文件。科技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责任部门:管理科、专利办)。
第五条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考核
考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考核内容:各科室是否依据责任分工及时提供政务信息,栏目内容是否更新;信息管理员信息发布、信息传递是否及时、准确。
考核依据:网上检查、信息管理员提供的信息发布日志。
考核结果:结果在局务会公开或者朔州市科技局网站栏目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