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科技局2020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综合本年度科技工作实际,编制完成了朔州科技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朔州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huo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科技局专栏查看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朔州市科技局(地址:朔州市市府西街3号市政府办公楼305室;邮编:036000;电话:0349-2023583;电子邮箱:sxsszskj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科技工作,完善制度体系,规范信息发布,强化平台建设,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纵深推进。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由于单位人事变动,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实行专人负责制,明确职责任务,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运行

二是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及时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完善《市科技局公文公开属性管理机制》《市科技局政务舆情回应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明确公开程序,严格做到依法依规公开。

三是拓宽公开渠道,强化主动公开积极构建以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主渠道,市科技局微信公众号为补充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一年来,通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72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8充分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部署,以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阐释政策。涉及科技创新服务和群众关切内容,及时准确发布权威解读材料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更新完善了依申请公开流程图,明确了受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规范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发挥互联网作用,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推行申请答复标准化文本,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全年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其中予以公开2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1无法提供1件,不予处理0件,所有申请件均按规范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照《条例》规定可以不予公开的以外,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所有待审信息发布前进行规范性、有效性、保密性审核,确保信息发布质量。

(四)平台建设情况依托朔州市科技局网站链接了山西省综合科技管理平台、山西省科技计划信息管理平台、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和专利交易平台、政府12345热线四大平台,实现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统一监管

(五)监督保障情况通过上级监管和本单位自查的形式,进一步明确信息发布责任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从源头上阻断有害信息发布对自查或上级监管发现的有关问题,第一时间予以回应并及时改正,确保监督保障及时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21.8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3

1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2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1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1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3

1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由于单位人手有限,工作任务重,业务培训不足的原因,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

  (二)改进措施。今后我们将本着全面、及时、准确、合法合规的要求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计划主要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改进:1、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探索并实行各种方便群众查阅、了解信息的公开方式。2、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单位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3、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4、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