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来,在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专门人员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上传、维护工作,实现组织、领导、机构、人员“四到位”。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信息反馈,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同时按照市政府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强弱项、补短板,进一步提升了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

政府信息网信息发布情况。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发布或更新信息,没有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

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按期公布部门文件、办事指南、财政预算决算、工作动态等,及时更新办事服务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建立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2020年,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认真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科学界定公开和不公开信息,所有公文公开的属性源头认定,信息公开流程均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并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把好质量审核关。

(五)强化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一是依托门户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便民。二是依托政府政务公开业务指导部门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主动沟通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疑点,形成上下联动,确保工作的无缝连接,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精细化规范化有待提高;二是公开的形式有待丰富,政策解读的影响范围需进一步扩大。

(二)改进措施

2021年,我们将加强信息及时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提升工作效率,力争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一是抓住工作重点,强化宣传报道。加强全市工信国资系统开展的重大活动、取得的重大成就和工作亮点的宣传报道持续做好深化企业改革、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企业效率等方面的系列宣传做好对企业扶持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宣传。

二是拓展信息渠道,创新公开形式。进一步加强我市各级工信信息的互动与服务功能;及时更新网络内容,及时发布重要信息。加强工信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密切联系朔州日报、朔州广播电视台、朔州新闻网等媒体,主动提供工信改革发展的重要活动、重大举措、典型经验,及时通过媒体做好相关工信政策的解读解释工作。

 三是健全工作制度,强化工作监督。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的梳理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及时进行公开。强化各科室制定政府信息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该公开的信息及时主动公开。对涉及我中心工作的重要活动、工作动态、经济运行等内容要及时更新,确保更新速度快、发布数量多、质量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工信局信息公开年报_20200226103622.pdf

 

 朔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