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以及自然资源管理重大政策措施、部门特点和群众关注的事项,不断拓展公开渠道,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着力提升服务水平,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推进。

(一)及时调整完善组织机构。根据局领导和中层干部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补充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进一步研究、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及时公开重要经济活动和相关数据信息。做到了年度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即通过局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告;经营性土地、工业用地公开招拍挂出让信息及时主动在相关媒体和政务网站发布,土地出让结果向社会公示。

(三)强化网站管理,拓展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大力推进实施局政务网站统一咨询平台的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二是局网站推出全新首页,信息覆盖更加全面,页面布局更加合理。三是互动专区实现升级改造,全面链接朔州市政务服务网。四是网站安全保障得到大幅提升。局网站采用静态页面,不存放脚本程序,堵住了各种代码的安全漏洞,加固了网站安全防范性能。五是进一步发挥新政府公报、短信平台、电子信息屏等现有公开渠道作用,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

(四)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各处室、局属各行政事业单位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督促各单位做到临时性事项随时公开、日常性事项按时公开、阶段性事项定期公开,实现从静态公开向动态公开的转变,从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的转变。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基层信息服务意识。一是局及属各分局积极开展6.25宣传日活动,在第29个全国“土地日”当天,为了更好的向广大群众普及自然资源基本国情、国策、国法,提升群众依法用地、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意识,我局组织干部职工30余人在飞马广场开展了主题为“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宣传活动。此次活动通过摆放宣传拱门、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广场电子屏幕播放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向群众传递珍惜和节约土地的意识。同时,现场工作人员就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第三次国土调查、不动产登记、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等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有效提升了群众对自然资源工作的认识程度。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彩页、宣传海报、宣传手册7000余份,营造了全社会关注自然资源、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氛围。二是开展测绘法宣传活动。今年的测绘法宣传日的宣传主题是“规范使用地图一点都不能错”,我局紧紧围绕这一主题,有针对性的进行了“8·29”测绘法宣传日活动。活动重点向社会传达国家版图必须规范完整、一点都不能错的理念,以及普及测绘法律知识和测绘科学技术,强化公民国家版图意识,维护国家版图尊严,宣传讲解规范使用地图,推动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更好地融入、服务、支撑自然资源工作,更好地利用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和技术建设美丽中国。我局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移动等先进的传播手段,办公楼大厅电子屏滚动播出测绘法及宣传口号一周,播放公益宣传短片。全市设立宣传咨询点5处,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展版50块,散发宣传海报,提供咨询3000余人次。通过这次宣传活动,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测绘法治意识,进一步认识到国家版图正确表示的重要性,使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问题地图”,在全社会形成知我国家版图、爱我国家版图的良好氛围。三是积极开展宪法宣传。12月4日,我局普法工作人员向广场上的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回答涉及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咨询。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空间规划解读、扫黑除恶等相关资料2600余份,现场回答群众咨询20余次,还通过“送法上门”等方式,向在场的宣传单位送上普法宣传资料,并交流宣传经验,提升我局的法治宣传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6

 6

31

规范性文件

6

 6

3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2

+17

11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5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

2805.547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掌握。实际工作中对部分信息到底能否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把握不准,特别是对于依申请公开信息尺度的掌握更为困难,往往经办部门和人员在标准上把握不一,容易引起矛盾。  

二是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配备不足。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均由现有工作人员兼职处理,长期下去以现有人员力量将难以应付,特别是基层单位信息公开人员兼职队伍不够稳定,经常会发生变动,对信息公开的进一步推动极为不利。  

(二)改进措施  

一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并根据我局业务工作实际,逐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标准。建立定期例会制度,主动分析信息公开办理过程中难点,特别做好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梳理工作,全面征求各方面意见,推动科学和民主决策过程。  

二是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继续加强《条例》学习、培训工作,建立业务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计划,有重点、有侧重地开展学习培训,注重学习培训的实效;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增强各部门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确实保持信息公开队伍的基本稳定;健全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督查和指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工作考核制度、评议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