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国土资发[2013]115号

 

 

 

各县国土资源局,朔城、平鲁分局:

根据《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3年全省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晋国土资发【2013】197号)要求,结合我市各县(区)经济社会发展对用地的需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市国土资源局编制了2013年全市土地利用计划,现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发挥土地利用计划的管控作用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各县(区)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战略部署,密切配合国家各项调控政策,统筹保障发展与保护耕地,合理安排用地计划,切实加强和改进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充分发挥计划的调控作用,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统筹安排建设用地计划,保障科学发展用地

各县(区)要按照中央和省、市政府要求,科学安排今年的用地计划,落实计划差别化、精细化管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必要用地。

一要统筹安排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指标。各县(区)在安排年度用地计划指标时,要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矿业存量土地)复垦利用和批而未用等存量建设用地结合起来,按照新增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原则,统筹安排好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二要合理安排各业各类用地。重点保障民生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节能减排等建设用地;确保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一户一宅条件的农民建房用地;严禁计划指标用于高耗能、高排放、产能过剩行业等项目建设,推动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保障性住房、高速公路、重点水利、重点园区、变电站用地使用留省指标。

怀仁县、山阴县为扩权强县试点县,每县700亩,其中农用地560亩,农用地中耕地420亩。

三要节约集约用地。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严格用地标准和定额管理,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盘活力度,清理查处并积极推进闲置土地利用,切实提高用地效率。

三、加强土地利用计划执行监管,增强计划执行力

各县(区)要采取措施,加强计划执行监管,确保批地和用地都控制在计划范围内。要严格建设用地审批审查,凡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建设项目,不得安排计划指标,保证计划指标合理使用。

2013年我市的土地利用计划指标非常紧张,各县(区)要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合理安排用地计划,重点保障在建、续建和收尾项目用地,严格控制新上项目用地。要充分利用城乡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矿业用地整合)政策,加大土地整治力度,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在严格保护耕地的同时,为当地经济建设提供用地保障。

 

附件:2013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方案

 

2013年7月5日

 

                                                                              

 朔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3年 7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