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调整范围

本次规划调整涉及《朔州市中心城区(七里河以南)控制性详细规划》中S4-05-12、S4-07、S4-08地块。S4-05-12地块用地范围:北至城市支路怡北街,南至城市支路新支六,西至城市支路新支六,东至城市支路金沙路;S4-07、S4-08地块用地范围:北至城市支路怡北街,南至城市主干道鄯阳路,东至城市支路怡西路,西至城市支路金沙路

二、 规划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的前提是规划用地的整体框架和格局基本保持不变,仅对因宏观市场环境变化、城市发展制约土地开发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包括地块划分、局部道路网结构、用地性质和土地开发强度及相应指标几个方面。

1、地块用地划分的调整

为保证用地完整性和城市综合开发建设要求S4-05-12、S4-07、S4-08地块及地块形成街区内在现行控规基础上,结合S4-07及S4-08地块内已批、已建地块边界及S4-05-12地块用地指标平衡,对整个街区内地块划分做了相应调整,并对部分地块性质进行了整合置换

2、局部道路网结构调整

由于现状地块建设与现行控规规划内容有所差别,依据现状地块实际情况以及保证用地的完整性,本次调整将现行控规S4-07-10、S4-07-11、S4-07-13、S4-07-14地块南侧(新支六),S4-08-01、S4-08-05、S4-08-06地块北侧道路(新支六、新支三)进行取缔。

3、地块用地性质调整

本次调整将街区内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中S4-05-12进行了分割,分割后用地性质由R2单一性质调整为中小学用地(A33)、公园绿地(G1)、社会停车场用地(S42)三种性质用地;S4-07及 S4-08部分地块整合后用地性质由多种调整为了两种,均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商业用地(B1),其余已建地块均遵循建设现状所属用地性质,保持不变。

4、地块用地指标的调整

依据城市发展建设对用地优化的切实需求,以及从城市用地的集约性、环境景观性等要素分析,将地块容积率、建筑限高、建筑密度、绿地率及其他相应指标等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