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中药材产地趁鲜加工的通知》(晋药监规﹝2023﹞8号)精神,我局与朔州市农业农村局、朔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中药材趁鲜切制企业遴选的通知》(朔市监﹝2026﹞1号),经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初审和复审,认定山西欣晋元中药科技有限公司、应县千里马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两家企业符合中药材趁鲜切制企业要求,遴选为朔州市2026年第一批中药材趁鲜切制企业,现予公示。
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3日
按照《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中药材产地趁鲜加工的通知》(晋药监规﹝2023﹞8号)精神,我局与朔州市农业农村局、朔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中药材趁鲜切制企业遴选的通知》(朔市监﹝2026﹞1号),经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初审和复审,认定山西欣晋元中药科技有限公司、应县千里马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两家企业符合中药材趁鲜切制企业要求,遴选为朔州市2026年第一批中药材趁鲜切制企业,现予公示。
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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