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双随机办,市直各成员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双随机年度工作任务,朔州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山西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组织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单位对照《山西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制定了《朔州市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并以未配对的括号或引号!朔州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 2023 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工作计划的通知》(朔双随机办〔2023〕2号)下发并在朔州市人民政府网、信用朔州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按照山西省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和《山西省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一业一查”清单 )>的通知》(晋双随机办〔2023〕4号)文件的要求,朔州市双随机办根据本市实际,对照省级监管抽查事项清单,在《朔州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调整版》的基础上,修订出台了本市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一业一查清单”未配对的括号或引号!》,现根据我市的“一业一查”清单,及时对本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主要是针对《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中调整项、新增项和无监管对象项以及抽查事项发生变化进行的调整。近日,经与市粮食储备局沟通协调,关于清单对在中央储备粮企业的检查问题,按照国家对中央储备粮企业的监管的要求,地市无监管权限,本项应当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发起,或有国家粮食储备局山西局发现方可,授权地市方可从事监督检查,因此此项抽查计划应当取消而且根据省住建厅的函件,关于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朔州无有此资质的企业,因此不列入本年度抽查计划中,最后调整后的本市部门联合抽查计划为57项计划明矾附后,现将《朔州市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二次调整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各县市区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要同步按照《一业一查抽查事项清单》进行调整并公示,同时报市双随机办备案。

    朔州市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第二次调整)(市直各有关部门)(修订2023.10.3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