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布99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食用农产品1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合格样品97批次,不合格为2批次。
合格样品97批次,具体为:
1、食用农产品97批次。
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豆芽卫生标准》(GB 22556-2008)、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 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 年第 11 号)、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整顿办函〔2010〕50 号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等。
检验项目:酸价、过氧化值、铅、镉、铬、总汞、黄曲霉毒素B1、糖精钠、亚硫酸盐、4-氯苯氧乙酸钠、6- 苄基腺嘌呤、噻虫嗪、噻虫胺、吡虫啉、克百威、涕灭威、氧乐果、百菌清、毒死蜱、苯醚甲环唑、阿维菌素、腐霉利、敌敌畏、啶虫脒、多菌灵、氯吡脲、腈苯唑、氟虫腈、三唑磷、氯唑磷、水胺硫磷、丙溴磷、倍硫磷、甲胺磷、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吡唑醚菌酯、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挥发性盐基氮、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甲氧苄啶、氯霉素、克伦特罗、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沙拉沙星、五氯酚酸钠、替米考星、甲硝唑、地美硝唑等。
不合格样品2批次,具体为:
1.应县好又多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散芹菜,不合格项目为农药残留噻虫胺,检验机构北京精益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2.应县信誉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不合格项目为农药残留噻虫嗪,检验机构北京精益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不合格项目解释:
噻虫胺
噻虫胺是一种有机化合物,分子式是C6H8ClN5O2S。噻虫胺是新烟碱类中的一种杀虫剂,是一类高效安全、高选择性的新型杀虫剂,其作用与烟碱乙酰胆碱受体类似,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活性。主要用于水稻、蔬菜、果树及其他作物上防治蚜虫、叶蝉、蓟马、飞虱等半翅目、鞘翅目、双翅目和某些鳞翅目类害虫的杀虫剂,具有高效、广谱、用量少、毒性低、药效持效期长、对作物无药害、使用安全、与常规农药无交互抗性等优点,有卓越的内吸和渗透作用,是替代高毒有机磷农药的又一品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4mg/kg。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病情,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产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危害。
噻虫嗪
噻虫嗪是一种全新结构的第二代烟碱类高效低毒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胃毒、触杀及内吸活性,用于叶面喷雾及土壤灌根处理。其施药后迅速被内吸,并传导到植株各部位,对刺吸式害虫如蚜虫、飞虱、叶蝉、粉虱等有良好的防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香蕉中的噻虫嗪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香蕉中噻虫嗪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由于种植户未严格按照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进行采摘所致。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