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我们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主动出击原则,不断加快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努力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深化食品流通领域安全治理整顿,促进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高,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

一、督促落实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

加强食品经营风险管控,落实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经营主体认真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检查验收、食品安全自查等制度要求,加强食品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和食品经营过程管理,自觉规范经营行为。

二、组织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按照省、市局工作会议安排,为深入推进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有效防范食品流通领域安全风险,强化流通经营环节监督管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由食品流通科牵头组织开展了流通领域酒类经营和流通领域零售食盐两个专项检查行动。截止目前,酒类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02人(次),对朔州市区的58家经营户进行了检查;食盐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4人(次),对朔州市区的86家经营户进行了检查,相关案件正在处理当中。

三、落实非洲猪瘟防控责任

为全面落实肉品市场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强肉品质量安全监管,严防非洲猪瘟病毒流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按照省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向各县(市、区)局转发了《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肉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晋市监食通〔2019〕130号)文件。要求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非洲猪瘟防控责任,督促生产经营者把好原料购进关,全面强化市场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规范疫情防控信息报送。

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