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市局有关科室:
按照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工作要求,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提升监管效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省局制定了《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以下简称《2026年度抽查计划》),对市场监管部门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任务进行了安排,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工作实际,在征求所涉科室的意见和统筹省级联合、内部抽查计划任务的基础上,制定了《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现予以印发,请按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同时,就抓好落实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统筹科学制定本级抽查计划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要结合省局、市局2026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级部门要求,统筹制定本级2026年度抽查计划,能合尽合,能联尽联,能通过书面核查、信息共享、智慧监管等方式落实的,尽可能通过非现场检查方式检查。对于实施“市抽县查”模式,由市级部门统一安排部署的抽查任务,县级部门原则上不再组织发起有关任务,确有必要的,可根据实际审慎发起抽查。年度抽查计划可根据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规范有序开展抽查检查
一是严格规范入企行政检查。各县(市、区)局(分局)、市局各有关科室(以下简称“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相关要求,全面推行“一业一查”综合监管模式,严格开展“扫码入企”,实现行政检查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处理,有效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不断提升监管的有效性和协同性。
二是科学实施抽查检查。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信用风险分类应用规范》2个省级地方标准,深入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的常态化运用,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对可以合并抽查的,可以实施“多抽合一”的,要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实施方案,并在实施方案中列明“多抽合一”事项。要根据工作实际,科学确定检查时间、抽查比例和抽查方式,对于能通过网络、书面检查可以实现检查目的的,尽可能采用非现场检查方式实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干扰,不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水平。
三、合理规划时间节点和抽查检查结果公示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组织开展,要根据抽查工作量等具体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抽查检查起止时间,检查结束后要及时将检查结果录入事中事后监管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进行公示。未在规定时间内录入检查结果的,视为未完成检查任务。纳入年度抽查计划的各项抽查任务应于12月20日前全部完成,确保年底前实现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抽查检查结果公示率达100%。
四、其他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按照计划要求期限完成工作任务,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和开发区分局,要在4月20日前,把本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以文件形式向市局信用监管科报备,12月20日前,要形成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总结上报市局信用监管科。
附件:
| 朔州市市场监管局2026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 ||||||||||
| 序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 类型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 范围 |
抽查 比例/数量 |
信用风险 分类管理 |
抽查检查 起止时间 |
发起主体 /指导单位 |
检查主体 | 抽查检查 模式 |
| 1 | 2026年度对拍卖企业拍卖活动经营资格、行为的双随机抽查 | 定向 | 1.拍卖企业证、照是否齐全、合法有效,是否未经许可从事拍卖业务; 2.对拍卖企业在拍卖活动中违法行为的行政检查。 |
本辖区获证拍卖企业 | 不低于30% | 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低风险、一般风险、较高风险、高风险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检查 | 3月—11月 | 市局消保市场科组织发起 | 市级市场监管部门 | 市抽市查 |
| 2 | 2026年度对直销企业的双随机抽查 | 定向 | 直销行为监督检查:1.证照检查;2.会议和培训情况检查;3.用工和报酬情况检查;4.制度和宣传资料检查;5.营销模式检查;6.服务网点和经销商检查。 | 市级各直销企业服务网点和经销商 | 市级不低于30% | 7月—10月 | 市局组织发起/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科指导 | 县(区、市)级 市场监管部门 |
市抽县(区、市)查 | |
| 3 | 2026年度对广告发布单位的双随机抽查检查 | 定向 | 1.广告从业人员和广告审查人员情况; 2.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等基本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3.公益广告发布情况。 |
全省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等 | 不低于30% | 4月—11月 | 市局广告监管科组织发起 | 市级市场监管部门 | 市抽市查 | |
| 4 | 2026年度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 定向 | 1.广告经营企业的主体资格等证明文件是否真实有效; 2.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3.根据广告发布情况抽查查验广告档案资料; 4.抽查核对近期发布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5.广告业务审核手续是否齐备。 |
全省主营或兼营广告业务的企事业 | 按类别抽取不低于2% | 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低风险、一般风险、较高风险、高风险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查 | 4月—11月 | 市局组织发起/广告科指导 | 县(区、市)级 市场监管部门 |
市抽县(区、市)查 |
| 5 | 2026年度对省级特种设备许可单位的证后监督抽查 | 定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规定检查事项 | 特种设备充装(气瓶)单位 | 不低于30%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规定,结合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要求 | 4月—12月 | 市局特设科组织发起 | 市级市场监管部门 | 市抽市查 |
| 6 | 2026年度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 定向 |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规定检查事项 |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 | 不低于1% |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规定,结合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要求 | 4月—12月 | 市局组织发起/特设科指导 | 县(区、市)级市场监管部门 | 市抽县(区、市)查 |
| 7 | 2026年度计量双随机监督检查 | 定向 | 在用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 | 本辖区集贸市场、眼镜制配店、医疗机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 | 不低于5% | 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低风险、一般风险、较高风险、高风险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检查 | 市局组织发起/计量科指导 | 县(区、市)级市场监管部门 | 市抽县(区、市)查 | |
| 8 | 定向 | 计量单位使用情况的监督抽查 | 本辖区宣传出版、文化教育、市场交易等领域 | 不低于5% | 市局计量科组织发起 | 市级市场监管部门 | 市抽市查 | |||
| 9 | 2026年度对自愿性认证活动的双随机抽查 | 定向 | 自愿性认证活动及结果合规性、有效性检查 | 认证证书 | 不低于1% | 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低风险、一般风险、较高风险、高风险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检查 | 市局认证科组织发起 | 市级市场监管部门 | 市抽市查 | |
| 10 | 2026年度对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双随机抽查 | 定向 | 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及结果的合规性、有效性的检查 | 认证证书 | 100% | 市局认证科组织发起 | 市抽市查 | |||
| 11 | 2026年度对商标代理机构的双随机抽查 | 定向 | 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 本辖区内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通过的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所) | 不低于5% | 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低风险、一般风险、较高风险、高风险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检查 | 4月—11月 | 市局知识产权科组织发起 | 市级市场监管部门 | 市抽市查 |
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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