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为确保电梯安全使用和规范管理,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电梯安全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以《2019年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和市政府2019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提出的“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实施全过程监管,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的要求精神为指导,以电梯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等环节为重点,通过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落实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有效控制安全风险,消除电梯安全隐患,防范和遏制电梯事故发生,为做好全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整治重点

在单位区分上,以在用电梯(包括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等)使用单位,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以及电梯检验机构等为重点。

在设备使用上,以商场、超市、车站、医院、宾馆、酒店、大型工矿企业、旅游区等人员密集、设备老旧、电梯使用频繁的场所为重点。

在人员职能上,以管理机构、使用人员、维保人员和检验人员等为重点。

三、整治内容

(一)使用单位

应当委托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进行维保,签订维保合同;应当设置电梯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至少有一名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使用和运行安全管理制度,并且严格执行;保证电梯在检验有效期内;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值班人员实现有效联系;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电梯使用登记、检验标志、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在电梯显著位置标明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以及维保单位名称和维修、投诉电话;提供给患者使用的医院电梯,直接用于旅游观光的速度大于每秒2.5米的乘客电梯,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电梯,必须配备电梯司机,持证上岗操作;要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或事故,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并保存完善的演练资料;要制订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定期对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二)维保单位

电梯的维护保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依法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进行;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配齐工作人员,不低价竞争,不伪劣维保,明确社会责任,合法合规经营;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和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维保计划方案,确保维保电梯的安全运行;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半年至少针对本单位维保的不同类别(类型)电梯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并保存完善的演练资料;设立24小时维保值班电话,保证接到电梯故障通知后,维保人员及时抵达故障现场实施救援,朔城区不超过30分钟,其他县(市、区)一般不超过1小时;对维保电梯发生的故障、隐患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重大隐患要及时通知使用单位,并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完善电梯技术档案和电梯维保记录,资料保存至少4年。

四、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从2019年5月1日至7月31日,为期三个月。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5月1日至5月31日,为自查自纠阶段。各县(市、区)局、直属分局安排属地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进行全面自查,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搞好整改。

第二阶段从6月1日至7月20日,为重点整治阶段。

各县(市、区)局、直属分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在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和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整治。7月20日前,各县(市、区)局、直属分局将专项整治情况报市局特监科。

第三阶段从7月21日至7月31日,为督导总结阶段。

市局组织人员进行专项督导检查,每个县(市、区)抽查三个使用单位和一个维保单位,并对督导检查情况进行通报。结合此次电梯专项整治工作,出台我市电梯维保单位星级排名指导细则,对全市电梯维保单位进行星级排名,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对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电梯事故频发的企业和使用单位,在严查重处的同时,列入不良信用单位,在信用网站进行公示,实施信用惩戒。制作电梯安全宣传片,在朔州电视台、朔州新闻网等新闻媒体播放,搞好公众宣传,赢得群众工作支持和理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重视电梯安全。电梯安全是人民群众身边的安全,关系社会稳定和人民幸福感。我市的电梯量大面广,历来是我们监管的重点。各级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对照检查内容,与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加强横向联合,搞好监管配合,扎实开展好这次专项整治工作。

(二)明确整治内容,把握工作重点。要准确理解此次专项整治的工作内容,细化工作措施,对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加强检查,抓好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提升工作效果。

(三)加大执法力度,搞好隐患整改。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制度,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涉电梯的非法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约谈和督促搞好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上报政府挂牌督办,实行整改销号。在突出工作效果的同时,要注意完善工作程序和文书资料,做到既重效又留痕。

(四)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公众意识。要注重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媒体等新闻媒介,搞好电梯安全宣传教育。不仅要增强电梯使用单位安全意识,还应加强社会公众的电梯安全意识,宣传电梯应急处置小常识,如应急电话的使用、急停开关的位置、被困后不可随意扒门等,取得公众的理解和配合,增强电梯安全的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