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持续加大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
一是严厉打击非法回收药品、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零售搞批发、虚构药品流向等违法行为;二是严厉打击医疗机构购进、使用未经注册的、走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三是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和化妆品通过产品说明书、标签标识、广告等方式虚假宣传、夸大功效的欺诈行为,打击假冒保健食品及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药品行为;四是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食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五是严厉打击各种制假售假,特别是采用非常规手段掺假造假、规避检查检验的各类“潜规则”。
二、进一步强化行刑衔接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与行政司法的有效衔接,及时移送食品药品涉刑案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办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二是认真落实《山西省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实施细则》,在案件移送、立案监督、检验检测、认定鉴定、协作配合等方面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三是联合开展案卷评查、执法培训等工作,不断提高稽查打假水平;四是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信息互通工作,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五是强化案件信息公开、强化督导检査,落实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处罚到人的规定。
三、全面提升应急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建章立制,规范应急管理。健全食药安全事故应对运行机制,完善应急管理体系;二是加强培训演练,提升处置能力,进一步提升舆情处置和食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加强隐患排查,提前风险干预。定期对全市餐饮单位、学校、生产企业、工地食堂和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进行预防性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改,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做到事故安全隐患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早解决,把风险控制在源头阶段,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四、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全面推进“黑名单制度”的落实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完善信用信息,推动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