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朔州市工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各类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 

2、按照业务权限负责辖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驻辖区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商行政管理业务信息库建设。 

3、负责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4、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 

5、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6、根据授权依法负责辖区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7、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8、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9、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10、组织指导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培育推荐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11、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等相关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12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13组织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14按照规定管理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监察、离退休干部、基层队伍建设、培训工作。 

15组织指导县消费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商标协会、广告协会等有关社团的工作。 

1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朔州市工商局由市本级、局属事业单位组成 

二、朔州市工商局2014年部门预算明细附后 

三、朔州市工商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朔州市工商局2014年收入预算809.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说明 

基本支出809.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7.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4.4万元,专项业务费105万元,基本支出按现有人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 

  

  

  

朔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