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朔州市城市管理局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统筹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依法依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质效显著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将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最新政策、法规、动态等内容进行公开。2024年,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54条。主要涉及内容为:我局工作动态、规划计划、相关法规文件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认真完成登记、受理、补正、征求意见、提出办理意见、作出答复、报批、送达等各环节工作,确保程序合法、处置合理、答复规范,切实保障申请人权利。2024年,市城市管理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内容发布审核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夯实各级责任,层层把关,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准确、安全、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同时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目录,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信息公开的常态化监督管理,夯实各级责任,层层把关,严格落实“三审三校”信息发布制度,落实专人进行定期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好整改,确保政府门户网站规范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一系列制度,逐级审批,层层把关,进一步规范了信息格式,提升了信息质量水平,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增强了信息公开实效性,加强对政务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

(一)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加强。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内容还不够丰富。

2025年,我局将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持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加强组织领导,夯实主体责任,逐级把关,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三审三校”制度,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二是持续加强信息公开深度,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细化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更新栏目信息。三是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形式,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在朔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uo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如有疑问 ,请与朔州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泰街21办公楼401室;邮编:036000;电话:0349-8800812;电子邮箱:szscsglj@163.com)



                                                      朔州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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