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和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编制。由于市城市管理局为2019年1月24日挂牌成立新单位,所以报告中涉及的所有数据均来源于截至目前划转于本局的事业单位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园林处、城市供气供热服务中心,现就综合以上单位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以下报告,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6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
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整体部署, 2018年,我局所属事业单位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责任制和监督保障措施,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规范高效、强化监督为原则,顺利开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
为全面贯彻实施《条例》,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狠抓落实,2018年各事业单位分别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该项工作,积极落实由市政府信息中心组织的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健全制度,推动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2018年,各下属事业单位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确定专职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有序开展,真正落到实处。
(三)精确定位,加强重点政府信息公开。
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发布专栏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以多种形式确保人民群众权益不受损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1月至12月,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园林处、城市供气供热服务中心主动公开信息共50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50条,占全部信息条数的100%。分别在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和各对应原上级部门门户网站、12319城建电话平台、接收信函和接待来访等方式进行了主动公开。
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坚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抓落实。队办公室牵头明确了工作分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工作机制。从信息公开、便民服务入手,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全年在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15条。
园林处紧紧围绕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绿地管理、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建设成果、环境卫生整治、绿化重点工程、城管12319便民服务等城市园林工作重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提升服务水平,及时、有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保障了社会各阶层对园林绿化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及监督权,极大地促进了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健康发展,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
城市供气供热服务中心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条。
三、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飞马广场举行大型宣传活动三次,共出动人员60余人次,车辆9车次,发放城市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彩页(《城乡综合治理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三千余份,同时让队员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免费向市民发放城市管理宣传彩页,共计2600余份;设置城管便民服务岗亭6处,接受群众询问。
园林处全年共接到5个咨询情况,均已处派专人赶赴现场进行核实,都是花草树木被损坏或是需要修剪,并进行一一处理。
城市供气供热服务中心全年开展常规督查6次,专项督查4次,全市城镇燃气行业安全专项督查中,督查燃气经营企业10家,县区自查燃气经营许可企业21家,查封未许可燃气企业3家,检查发现并整改隐患33条;在“煤改气”专项督查工作,带领省燃气专家对朔城区和山阴县2017年实施的“煤改气”工程项目安全运行方面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问题要求当地住建局督处燃气企业进行整改。并组织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对市中心区范围内的液化气使用摊点进行了安全使用知识宣传2次,现场发放宣传材料150余份,指导用户规范使用燃气,及时纠正不规范用气行为10余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园林处进一步完善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公开审核、责任追究、考核等工作制度,明确了相关科室在发布公开信息、受理和处理公开信息申请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基本形成协调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明确处办公室正常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当面、书面申请或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申请。要求处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即当场登记,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应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查,确定是否属于公开的范围,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明确以下6条情形不予公开,分别为1、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2、涉及机关秘密或者内容以不公开为条件向本部门提供的;3、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或公开后可能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4、公开后会影响社会正常秩序引起消极后果的;5、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
政府信息公开规范程度不够;政府信息公开档案材料收集不够齐全;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办理方式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改进,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存在一定差距。
2019年,我局将着力从以下三方面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在现有政府信息公开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其他配套制度。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市城市管理局将进一步宣传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及成效,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内容、查询途径及监督保障措施等,以便更好的依群众需求做好公开。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通过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机关各科室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朔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