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标一流,锐意创新,着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制定2024年学法工作计划,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汇编》和与行政执法、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和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核心要义,切实做到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促进领导干部法治行为习惯养成,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决策的能力。621日下午组织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行业监管单位相关工作人员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培训。采取线上培训的方式,依托法治教育网,对22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公共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培训时长60学时。22名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培训合格。11 6日下午,组织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二十届三中全会宣讲报告会,听取刘文虎教授宣讲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11 15日,副科以上干部结合本职工作就《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进行研讨交流。

(二)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依法依规决策、深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进立法进程和制度建设以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12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印发《朔州市城市管理局2024年法治建设和执法监督工作要点》,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做好2024年全市城市管理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效保障全市城市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18日我局召开2023年度述法专题会,局党组书记、局长何勇儒代表局党组作2023年度专题述法报告,局党组成员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分别进行了专题述法。参会副科级以上干部对各位述法主体进行了述法评价、测评,实现述法主体全覆盖。落实《山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规定》,118日发布《朔州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929日局党组会审议通过《行政执法委托书》,委托朔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本市范围内以朔州市城市管理局(朔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名义行使住建城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等。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坚持重要事项集体讨论制度。印发《党组会议议事规则》《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认真抓好学习宣传,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切实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的事项,都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同时,我局还聘请了专业律师,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

(三)推进法治基础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了加强城市垃圾管理,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创造优美人居环境,根据朔州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计划,我局起草了《朔州市城市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广泛听取了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于623日完成了条例的起草、征求意见等工作,形成了《朔州市城市垃圾管理条例(草案)》的送审稿。625日呈报市政府审定。87日,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了条例草案,821日,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草案并决定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围绕城市供水、节水和建筑垃圾等城市管理需立法解决的问题,我局起草了《朔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草案)、《朔州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草案)和《朔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草案),向市政府报送2025年立法计划项目;制定印发《朔州市城市管理局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力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重新梳理了公共服务类事项清单,梳理事项清单3对在城市照明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对长期从事市容环卫作业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以及对于在城市公厕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每一事项办理环节都明确了办理人员;梳理编制《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明确我局承担的行政执法事项311项,其中行政处罚事项298项、行政检查事项8项、其他类事项5行政奖励事项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2)。1126日,清单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四)开展普法宣传,强化执法监督。制定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管理服务中普法,在学法中普法,充分利用网站、微信、自媒体平台和传统媒体,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全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让法律知识走近百姓生活。813-16日,组织市、县(市、区)城管执法队负责同志参加省厅在济南举办的全省城市管理执法培训。1014-18日,组织市、区城管执法队法制工作人员参加省厅在晋中市举办的全省“八五”普法骨干素质能力提升培训。124参加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在人民公园举办的2024年朔州市“12•4”国家宪法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周”广场集中宣传活动。我局普法工作人员现场向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宣传册、讲解供水、供暖、垃圾分类等法律法规知识,现场解答群众的疑难问题。当天向现场群众发放宣传资料400多份,现场解答咨询30余人次。

强化执法监督力度,规范执法行为。6月14日-8月13日在全市开展2023年度城市管理执法考核评价工作。经考评全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各单位在执法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行政处罚案件少、执法队伍有效持证人员少、“律师驻队”制度落实差、执法考评印证资料不齐全等方面的问题。对此,我局印发关于2023年度城市管理执法考核评价工作情况的通报》,要求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对照问题清单,逐一整改。9月27日10月16日开展了2023—2024年度全市城市管理领域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市、县(市、区)城管执法单位2023年8月1日—2024年7月31日期间办结行政处罚案件90件,我局进行筛选、初评,选取10件案卷附自查报告报送省厅参加省级评查;针对“未明确市、区两级执法清单,市、区执法界限不明”问题,我局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我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认真整改,并向省厅报送《城市管理执法考核评价工作整改情况报告》;向朔州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部下达《朔州市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建议书》,就省纪委第三安全生产政治监督专项检查发现的“朔州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部2019年至2022年94份行政处罚决定中,抽查的7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未执行,违法行为依然存在”的问题,要求其处理改进。5月23日该部向我局报告处理改进情况。

(五)坚持依法行政,促进公正文明执法。总结我局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贯彻落实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形成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向市司法局报送;520日起,在全市开展城市管理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626日,市、县(市、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向我局报送了本部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问题清单共计21条。各部门建立集中整治工作台账,逐项列出整改清单和整改措施,实行整改销号、闭环管理,确保即查即改、立改立行。923日,县(市、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向我局报送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报告。930日我局向省厅和市司法局报送了专项整治工作报告;1010-1110日,在全市组织开展城市管理执法领域自查自纠专项行动。本次专项行动重点针对执法行为、执法程序、行政处罚裁量、“以罚代管”、执法文书、扣押物品管理等6个方面开展。市、县(市、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围绕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梳理出问题28个,逐项列出整改清单和整改措施,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即查即改、立改立行。结合自查自纠情况,我局形成改进执法作风、力戒形式主义的制度性成果,于11 14日向省厅报送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建章立制清单以及自查自纠专项行动总结报告;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我局向省厅上报的6件案卷总体评分较好,其中朔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朔区住建罚决字〔2022〕第1号、朔区住建罚决字〔2022〕第3号、朔区住建罚决字〔2022〕第5号、朔区住建罚决字〔2022〕第6号行政处罚案卷得分95分,朔区住建罚决字〔2022〕第2号行政处罚案卷得分94分,怀仁市城市管理局怀城执罚决字〔2023〕第9号行政处罚案卷得分93分;巩固深化“强转树”专项活动,提升队伍规范化建设,积极选树先进典型,筛选应县、怀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典型案例,向省厅报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杜宏、应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池龙世、山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徐华锋荣获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表彰2023年度巩固深化“强转树”专项行动表现突出个人称号,应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朔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荣获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表彰2023年度巩固深化“强转树”专项行动表现突出单位称号。

(六)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监督检查职能。1、积极推进市区应急供水工程项目,提升市区供水能力。朔州市市区应急供水工程。项目总投资3806.79万元,建设内容为维修改造刘家口水源地一座,并铺设供水管网,解决城区东南、西南片区用水困难问题。目前该项目已完成通水试运行,新增供水能力1m³/日,将有效缓解市区城南片区居民用水紧张问题。2、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筑牢燃气安全防线。一是开展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全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共318.49km,其中:朔城区142.1㎞,应县8.96㎞,山阴14.53㎞,怀仁市152.9㎞。截止1015日,上述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已全部完工。二是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检查。4月份起,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回头看”,到目前,共发现隐患问题数212条,其中一般隐患211条,重大隐患1条;完成整改212条,其中一般隐患211条,重大隐患1条。整改完成率100%3、全力做好供热准备,保障群众温暖过冬。一是开展城镇供热“冬病夏治”行动。排查热源设施设备、管网设施设备、换热站等,新建集中供热管网133.157km,集中供热老旧管网累计更新改造73.91km。二是提前启动运行。从929日起各县(市、区)陆续启动供热,比原定的1025日供热时间提前近一个月。目前总体运行有序平稳。

(七)其他工作。加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力度,市级保留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将朔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调整为朔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的派出机构,市区城管领域实行一支队伍执法。印发《关于加强朔城区住建领域监管与综合行政执法联动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管与综合行政执法联动,规范案件查办程序,提高监管与执法水平;结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实际及市本级、朔城区、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与执法现状、存在问题,撰写《朔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的调研报告》,报送市委政研室;切实做好“互联网+监管”“双随机”“双公示”和合法性审查工作,123日向市政府报告我局2023年度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登记表,完成《朔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加强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的通知》《朔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城镇燃气居民及商业用户实行三条强制性标准的通知》和《朔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朔州市城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整理入库报送工作。按照《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朔政办发电〔20242号)要求,我局对由我局起草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实施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市场综合整治的通知》(朔政办发202022号)提出拟废止意见。1114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废止一批市政府及市政府办涉企文件的决定》,废止了该文件。编制关于燃气的《朔州市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城镇燃气企业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朔城管发(2024)21号),开展双随机检查。

二、存在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从总体情况看,我局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创新意识不强、普法形式单一等不足。接下来,将从以下五方面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制度建设,严格依法行政,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切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党组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法治基础建设,加强法治建设规划落实,加快推进立法进程,完善行政执法制度。

(三)加强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基层、走进大街小巷,大力弘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开展法治宣传,加强普法教育,切实把执法过程变为普法的过程,努力提高广大市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让城市管理工作获得更多人的认同、理解和支持。

(四)规范执法行为。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强转树”行动,全面落实“721”工作法;创新执法方式,探索推进“数字城管”执法监管系统应用,实现网络移动办案、执法行为实时监督等,促进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信息化;探索“城管+社区”模式,积极构建顺畅的“城市管理进社区,服务群众面对面”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城市管理执法新形象。

(五)加强执法监督。落实《朔州市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工作办法》,加强对全市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专项行动成果适时督查,对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服务意识等进行检查。随访执法对象,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督查督办。以问题为导向,以重点规范执法行为为着力点,着力解决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规范、不文明等问题,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见、建议:

(一)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建议一是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计划,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武装头脑,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各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标准的公务员队伍道德建设,紧密联系本部门工作实际和公务员队伍思想实际,推进本部门的法治文化建设,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用先进的法治文化引导公务员队伍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争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三是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旁听庭审活动,直观感受庭审程序的各个环节和法院审判案件的规范性、严谨性,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议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合理界定各部门的执法权限,明确执法责任,减少执法的层级,增强基层执法的能力,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二是制定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加大对基层执法部门的财政投入,提供执法监管过程中所需要的技术、设备、资金等资源,保证执法效果。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评议考核,评议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奖励惩处、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坚持持证上岗制度,严禁无证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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