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相关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依申请公开,就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律规定和本机关的职权,向申请人公开 政府信息的行政行为。政府信息量大而广,涉及社会生产生活各个方面,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信息只涉及部分人和事,只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生产、安排生活、开展科研等活动具有特殊的作用。为了保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考核对象:

  市安监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二、考核内容:

  各科室、事业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规范、准确、完整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具体考核内容有: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制度(包括保密审查)、发布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二)本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信息能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进行审核,并按要求将通过申请公开的信息通过合适途径及时告知申请人。

  (三)告知申请人前能否按要求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

  (四)告知申请人前,是否按要求严格校对,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无误。

  (五)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能否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15个工作日)予以答复。

  (六)告知申请人的信息是否按要求填写信息标题、主题分类、发布文号、关键字和信息来源等信息要素。

  三、计分办法

  (一)机关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计分办法:

  1.基础分为100分。

  (1)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工作规则健全(20分)。

  ①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未建立的扣10分;

  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不健全的扣10分。

  (2)按规定对本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履行职责过程中将要告知申请人的信息进行审核,并及时通过合适的途径告知申请人(50分)。

  ①签发公文未加盖公文审核章的,每件扣5分;

  ②应公开公文加盖“不公开”章不予公开的,每件扣5分。

  ③通过依申请公开审核而未在15个工作日内以合适方式告知申请人的,每件扣5分;

  ④告知申请人的公文信息与签发文件不一致的,扣10分。

  (3)加强信息发布前的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安全(20分)。

  出现1次信息泄密事件的本项不得分。

  (4)按要求填写信息要素(10分)。

  告知申请人的信息不存档的扣5分,扣完为止。

  2.加分项为:

  (1)非公文类信息,每条计2分。依申请公开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办理的,每件加5分。

  (2)及时发现虚假或不完整信息,依法采取措施有效控制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继续传播的,每件加10分。

  3.扣分项为:

  (1)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依申请公开的扣20分。

  (2)未及时发现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继续传播,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件扣20分。

  (3)加强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安全(30分)。出现1次信息泄密事件的本项不得分。

  信息公开量以朔州市安全生产监管网统计数据为准。

  四、考核方式及表彰

  (一)实行按月统计通报制

  各科室、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由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并予以通报。信息的审核工作由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信息员参加。

  (二)年度考核表彰

  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考核小组,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为组长,信息调度中心为责任部门。根据年度考核情况,评选出“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工作先进部门”,报局长办公会审定,以市安监局名义进行表彰。

  在年度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生泄密事件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当年不得评为先进,并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追究相应责任。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