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朔政办发电[2019]7号)文件要求,编制完成《朔州市应急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组成。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我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按照市委市政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整体部署,2018年局长多次部署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利用政务公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扩展新的公开渠道,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为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朔州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依据职能分工,调整部分职能科室的职责。将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公共监管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等信息公开事项进行了任务分解,明确各科室承担的信息公开责任。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领导小组办公室担负起安排部署、情况综合、督促检查、组织考核等工作。局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把握重点,化虚为实,扩宽渠道

2018年我局进一步扩宽信息公开渠道、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在公开渠道上,充分利用安监局门户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微信公众号、智慧朔州APP、今日头条以及朔州市电视台、朔州日报、山西晚报等媒体宣传。在公开内容上,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了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事务,全部向社会公开的原则。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宣传、培训

一是组织全局集体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朔州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使全体职工充分认识到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LED大屏及在学习宣传栏发布等形式积极宣传《条例》和相关制度。三是安排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市政府信息中心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学习有关《条例》和相关制度的理论知识,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时完善相关内容。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严防泄密事件发生。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了保密审查。进一步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责任制管理办法》,强化问责制度,定期开展社会调查评议,了解社情民意,不断改进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18年通过安监局门户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市安监局微信公众号、入驻的智慧朔州手机APP和今日头条手机APP等,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13条。重点公开了机构职能4条,占1%;政策法规22条,占4%;工作动态201条,占39%;决策76条,占15%;行政职权210条,占41%

三、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朔州市应急管理局为了加强重点工作的政务公开,主要完成了如下几项工作:

(一)强化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回应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承接、同步部署。明确了政策解读主体为法规科,严格审签报批程序,将政策解读贯穿于政策制定、发布和执行全过程;局长带头宣讲解读重要政策,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

(二)强化舆情回应

政策法规科为市安监局舆情回应责任主体,由其把握重点舆情标准,着重收集涉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涉及安全生产重要决策部署的政务舆情信息,引发媒体和公众关切、可能影响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安全生产类舆情信息,以及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不实安全生产类舆情信息。重点围绕重大安全检查督查活动、重大安全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要在五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三)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加强权责清单公开工作。根据我局权责事项的取消、下放、承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在市政府网权责清单专栏发布;答复涉及权责清单的网上咨询、反馈意见信箱、意见征集栏目的问题;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在朔州市应急管理网和市政府网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开;制定朔州市应急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并在市政府网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专栏发布;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配合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和建设朔州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并在朔州市应急管理网公示事项目录。

(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领域信息公开

及时公布安全生产的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公布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事项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办理各环节进展情况、许可结果;公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具体情况;实施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提前公开现场检查方案、检查事项、检查依据、检查标准、抽查程序;在对常规检查、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和整改结果于5日内在网站公开;落实失信企业和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公布社会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救援情况,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五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办新闻发布会。

(五)强化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

朔州市应急管理网是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建立完善了信息发布机制,第一时间发布市应急管理局重大政策、重要会议、重要活动信息以及行政事项;及时转载中国政府网、山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朔州市政府网、国家安监总局官方网站、山西省安监局官方网站的重要政策信息,发挥集群效应,增强传播能力。

(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作用

统筹运用朔州市政府网信息公开专栏、朔州市应急管理网、朔州安监微信服务号、智慧朔州手机APP、今日头条手机APP等方式及时发布政务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社会舆论;积极安排新闻网站,驻朔媒体及市属主要媒体负责人列席我局重大会议,参与重要活动,了解重大决策,积极为媒体采访提供便利;开设新媒体账号,与市网信办沟通协调,履行备案程序;明确政务新媒体开办主体责任,健全朔州市信息公开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

(七)强化组织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由局长担任朔州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全年局长多次研究部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分管负责人负责具体落实工作;进一步加强建设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小组办公室设在信息调度中心,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

2、抓好教育培训。依托党校、山西在线干部学院等教育培训机构,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进行培训,积极参加了市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公开能力。

3、加强考核监督。2018年,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责任制管理办法》。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依法及时妥善处理涉及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的,局长按照责任制管理办法严肃批评,公开通报。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财政预决算公开

按照要求将市局及直属事业单位预决算在财政局平台、朔州市政府网信息公开专栏、朔州市应急管理网上集中公开。

(二)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

在朔州市应急管理网建设扶贫信息栏目,由扶贫办负责提供扶贫信息内容,包括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推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建立安全提示、安全监管、通报、事故视频专栏用以公开社会公益事业信息。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权利人向市应急管理局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主要问题: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及薄弱环节:一是从事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既要有技术,又要懂业务,现有工作人员往往身兼数职,对信息公开业务知识掌握不够,效果欠佳;二是从事信息公开的人员频繁变动对工作影响较大,造成工作的延续性不强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 三是未建立成熟的舆情监测体系。

改进措施:

2019年,我们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强化制度机制建设,统筹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及时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
  (一)加强学习、培训和交流。继续组织市应急管理局全体职工参加关于信息公开的培训,安排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市政府组织的专业培训班。

(二)2019年,市安全生产信息调度中心与市煤炭信息调度中心将按照三定方案重新划分各自职责,建立一支高效专业的信息公开队伍。

(三)2019年,舆情监测将安排专人负责,每天填报监控信息,制定舆情监测应对方案,最大限度地避免、缩小和消除因舆情突发事件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掌握引导舆情的主动权。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2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