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市应急管理局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采取“六项”措施,对所有纳入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涉企行政许可事项全面推进改革。
一、实施清单管理。按照“最小颗粒度”要求,梳理本级层面所有涉企行政许可事项,编制改革后行政审批事项清单,逐项明确事项名称、主管和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具体改革举措、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基本要素,并对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按程序修订,对外公布。
二、调整办事指南。及时修订更新改革后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信息及一次性告知单,做到完整准确,简明易懂,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等内容,并提供所需的示范文本。
三、精简申报要件。对照行政许可事项法定的提交资料清单,可通过政务系统信息共享实现审核查验的申请材料一律不再要求企业提供;按照《安全评价导则》《安全评价通则》等相关要求,安全评价机构已在评价过程中查验的,一律不再要求企业另行提交,但安全评价机构应在编制报告时将其作为附件纳入《安全评价报告》。
四、优化审批流程。对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应急管理部门已对验收活动和结果监督核查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范围时,不再进行现场核查,避免出现多头、重复审查;对于二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申请文件、资料符合法定要求,不再进行现场核查,可直接按程序办理延期。
五、简化许可程序。对于部分仅需要资料核验的行政许可变更事项,经具有审批权限的单位主要负责人授权,可简化许可程序,即时办理。
六、改革审批制度。制定行政许可管理规范,优化审批流程。探索推行行政审批申报资料、档案存储、许可证照数字化,最大程度实现“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