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各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依法共同做好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灾害抢险救援行动现场协调联动工作,628日,市应急管理局、市文明办、团市委、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红十字会“七部门”联合制定了《朔州市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灾害抢险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 

  现场协调机制是应急管理部门按照属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要求,为强化社会应急力量抢险救援职责,提升全社会参与抢险救援工作积极性,有效组织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灾害抢险救援行动,协调联络多部门开展工作的平台。现场协调机制坚持综合协调、属地为主、部门联动、规范管理的原则,分市、各县(市、区)两级建立。 

  市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灾害抢险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明确,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灾害抢险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主要任务共有维护灾区秩序统筹现场力量管理救援任务组织后装保障四个”方面。具体通过适时发布灾区受灾情况和救援需求,为社会应急力量快速有序进入灾区提供可靠信息根据现场指挥部要求,做好社会应急力量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应急力量的衔接,实现科学调配,形成整体合力针对灾情变化和现场救援力量投入情况,合理区分社会应急力量救援区域、救援重点,确保应急资源发挥最大效益综合利用各类应急资源,为社会应急力量执行任务提供物资、装备、器材、交通和生活等支撑保障。 

  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灾害抢险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由市应急管理局、市文明办、团市委、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红十字会共7个部门组成。市应急管理局为协调机制牵头单位。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现场协调机制现场全面工作,召集现场协调机制成员单位人员,启动现场协调机制,对接加入市级灾害事故现场指挥部,接受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开展应急救援。 

  市文明办会同相关部门,负责重特大灾害抢险救援行动志愿服务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经验推广工作。 

  团市委负责组织动员全市各级青年志愿服务组织组建专业的应急志愿服务队伍,并按照市及各地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对相关志愿服务团队进行统一调度;组织、发挥好相关应急团队中的“青年突击队”作用,协助应急指挥部做好应急攻坚工作;依托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向社会广泛开展救援所需资金、物品、装备的劝募工作,并配合应急指挥部做好相关款物的分配工作;依托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协助应急指挥部做好信息收集反馈和现场引导管理;做好应急救援相关工作的宣传引导和青年典型的选树工作。 

  市民政局配合抢险救援现场指挥部为前往灾区参加抢险救援行动的社会应急力量提供咨询服务组织进入灾区的社会应急力量进行报备统计;协调指导社会应急力量报送参与救灾的可供资源、提供救灾任务对接匹配建议,实现救灾资源高效配置优化;对社会应急力量进行任务对接、监督管理和跟踪检查,负责统计社会应急力量后装保障需求、志愿服务、资源链接等相关信息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被调用的社会应急力量和应急资源到达灾区和返回的通行保障。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根据现场紧急医学救援任务的需求,对协助医疗救护工作的社会应急力量的调动调用提出建议在医学救援组统一指挥下,社会应急力量协助医学救援专业队伍开展紧急医学救援相关工作。 

  市红十字会负责现场社会捐赠资金、物资、装备、器材的接收与分配等统筹协调,协助开展社会应急力量协调工作。 

  根据抢险救援工作需要,现场协调机制根据本级人民政府或市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指令启动现场协调机制,按照“分级协调”原则,启用社会应急力量救援协调系统,公布现场协调机制联系方式,实时评估、过滤、发布灾情、救援需求等信息,启动运行流程。第一时间将社会应急力量信息告知政府有关单位部门,经指挥部批准同意,引导社会应急力量进入事故现场和灾区。社会应急力量要根据调度指令,第一时间做好救援准备赶赴事故现场和灾区,抵达事故现场和灾区后,按照现场指挥部的安排有序进入,服从现场指挥,有序参与救援。 

  根据工作需要,应急管理部门可召集成员单位召开会议,由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总召集人召集并主持。必要时,机制成员单位可以提议召开会议,可邀请相关单位参加会议。每次会议具体议程及议题,由应急管理局与成员单位会商确定并发文通知。会议结束后,各联络人员应及时向本部门领导报告,并根据会议纪要精神,按照职能分工组织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