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安排,推动各有关方面严防死守、抓早抓小、源头防控,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1月7日至10日,朔州市安委办派出6个综合检查组分别深入朔城区、平鲁区、怀仁市、山阴县、应县、右玉县等地对“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集(农)贸市场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冬季安全“敲门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督导检查期间,综合检查组联合当地安委办和相关部门单位,对农(集)贸市场、便民市场、商场、学校、加油站、物流园等18家单位场所开展了抽查检查,共检查发现各类安全隐患 41条。针对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综合检查组责成当地安委办督促相关单位企业整改落实。
同时,综合检查组还组织有关部门采取“联合检查”方式对各辖区领域企业、单位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排查整治,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针对煤矿、非煤矿山、危化、消防等专业性强、情况复杂的高危行业领域,采取聘请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参与检查,确保查细查透。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安排专人跟踪、督促整改、闭环管理。此外,综合检查组还对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安排部署、自查自改等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1月13日,市应急管理党委书记、局长卢生权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听取六个综合检查组情况汇报,专题研究当前安全防范形势,制定防范整改措施,通报各县(市、区)存在的风险隐患,持续压紧压实各县(市、区)安全防范属地第一责任、行业系统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下一步,市安委办综合检查组将持续推进专项行动督导检查工作,认真抓好“春节”期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商场市场、餐饮娱乐、交通枢纽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