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市人民政府批复了市应急管理局提请的关于《朔州市城市综合服务楼改造项目“7·28”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市人民政府批复中认定事故调查组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程序合法。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原因分析、性质和责任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同意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要求有关单位严格落实对相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决定,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市人民政府要求市应急管理局督促有关单位依法依规落实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要求,按规定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报告。事故结案后1年内,牵头组织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