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行政执法决定主体适格、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罚恰当、程序合法,及时纠正随意执法、粗放执法、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处置不当等突出问题,10月10日,市应急管理局决定组建朔州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案件预审工作组。
案件预审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对所有拟下达的行政处理处罚等决定性执法文书、建议函开展预审,对执法文书的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进行预防性审查。通过案件预防性审查,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具备执法资格,文书制作规范,文书材料齐全,拟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主体适格、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罚恰当、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准确,行政裁量适当,及时纠正随意执法、粗放执法、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处置不当、超越本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等问题。通过案件预防性审查,确保压实执法检查带队负责人、执法科室负责人、执法预审业务负责人和执法预审工作人员的责任。坚持执法预审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重要执法案件集体讨论紧密衔接,经执法预审认为需要提请法制审核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及时提出提请法制审核的建议;对情节复杂的执法案件或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及时提出集体讨论研究的建议。重大行政处罚发生变更的,重新履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呈报、集体讨论等程序。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需现场采取紧急措施确保安全的,先执行相关措施,后进行执法预审。
预审工作组对拟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合法充分、依据准确、裁量适当、执法程序合法、执法文书完备规范的,提出同意的意见;对拟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事实认定不清、证据和执法程序有瑕疵、执法文书不规范、裁量不适当的,提出纠正的意见;对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存在主体不合法、主要证据不合法、依据不准确、执法程序不合法的,提出不予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意见;对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提出移送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