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加强和规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水平和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市应急管理局5月开始12月,对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此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检查范围是,县级应急管理局、开发区安监局和全市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内容包括监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工作两大部分。应急管理局重点检查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应急值守应急预案管理3个方面;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应急值守应急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装备应急现场管理8个方面。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县应急管理局全面检查和市应急管理局重点督查的办法进行。

市应急管理局要求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照检查内容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预期不整改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实挂牌督办。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责令立即停产,直到隐患彻底解决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