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对朔州市东来旺天燃气有限公司等3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通过安全条件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通知

〔文件文号〕 朔应急发〔2024〕257号 〔成文日期〕 2024年10月25日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6日 〔状态〕 有效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对朔州市东来旺天燃气有限公司等3家危险

化学品经营企业通过安全条件和安全

设施设计审查的通知


(朔应急发〔2024〕257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朔州市东来旺天燃气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申请,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相关规定,市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安全审查会议,会议议定:

朔州市东来旺天燃气有限公司等3家新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和安全设施设计经专家审查符合有关要求,同意通过安全条件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附件:通过安全条件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企业名单.pdf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