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应急发〔2024210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开发区安监局,局机关各科室、有关事业单位:

根据《山西省司法厅、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应急管理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司发〔2024〕号,省司法厅将对我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监督范围、方式、组织和督导

(一)监督范围。

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202391日至2024831日期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二)监督方式。

1、交叉检查。大同市司法局对朔州市、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进行专项监督。在交叉检查前,市司法局将组织对市县应急局进行一次督导检查指导。

2、省司法厅抽查。省司法厅结合各市专项监督工作计划,选取部分设区的市及所辖12个县(区、市),同步对专项监督工作进行督导指导。

二、监督重点内容

(一)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主要包括行政执法责任、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裁量权基准、行政执法错案纠正和过错责任追究、行政执法统计、行政执法尽职免责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三)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保障情况。主要包括行政执法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财政预算等情况;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情况;执法证件管理情况;组织开展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及考试情况;执法装备配备管理情况。

(四)行政裁量权基准行使情况。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山西省应急管理部门从轻处罚事项清单(试行)》情况;推广包容免罚模式,依法编制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和首次轻微违法免予处罚事项清单及执行情况。

(五)应急管理领域涉企行政执法情况。主要包括涉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情况。行政许可的实施情况;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办理情况;行政检查计划制定及执行情况;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归档、管理等情况;行政执法行为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纠错情况;试点地区落实企业安静期制度情况等

(六)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情况。整治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情况;整治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执法扰企等涉企执法问题情况。

(七)推进行政执法协作情况。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及执行情况;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建立问题反映、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情况;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情况;应急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动协作执法情况。

(八)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情况;纠正违法、不当行政执法行为情况;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情况;畅通涉企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处理投诉举报事项情况。

(九)其他情况。主要包括对省政府下放乡镇(街道)的5项应急管理领域执法事项进行业务指导的情况;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情况;获得表彰奖励情况等。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92日—96日)

朔州市司法局按照省司法厅方案制定市级专项监督到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确定的监督范围、监督方式、监督重点内容、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传达学习有关文件精神,解读监督重点内容,安排部署具体工作任务,开展专项监督工作,确保专项监督取得实效。

(二)自查自纠(202497日—920日)

省司法厅、各市司法局做好自查自纠阶段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对照监督重点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分门别类梳理问题、列出问题清单,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清单,开展集中整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健全完善执法工作制度、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920日前向市应急局提交本部门自查工作报告,内容包括: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自查自纠情况、存在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下步打算和意见建议等。

(三)实地监督(2024921日—1025日)

监督工作组对照监督重点内容及赋分标准,对监督对象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逐项赋分,填写应急管理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赋分表(附件1);发现、收集和总结行政执法典型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实地监督工作方式如下:

1.听取汇报。听取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报告,了解掌握相关情况。

2.查阅资料。查阅、复制、调取行政执法案卷和其他有关材料,必要时可以组织实地调查、勘验。重点调取涉企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卷进行评查。市级应急管理部门不少于20宗,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不少于10宗。

3.座谈交流。采取一对一访谈或集体座谈方式,与应急管理部门相关业务负责人、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员、相关企业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进行交流,了解相关情况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4.随机测试。随机抽取应急管理部门30%的不同监管行业的持有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公共法律知识和应急管理领域专业法律知识闭卷测试。

5.征集问题线索。采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问卷调查、实地走访、调阅信访投诉台账等方式,多渠道、多角度、多形式向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等企业及有关行政相对人、新闻媒体等广泛征集应急管理领域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澄清底数。

(四)反馈结果(20241021日—1031日)

1.反馈专项监督情况。监督工作组对照监督重点内容,全面梳理监督对象工作落实情况、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工作建议等,形成专项监督情况的通报,经组长签字后,向监督对象反馈,并抄送监督对象所在地的同级司法行政部门。

2.报告专项监督情况。梳理、汇总本市所辖各县(市、区)专项监督情况,分别撰写专项监督情况报告(字数3500字左右),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发现问题、整改意见、工作建议等

3.通报专项监督情况。各市司法局汇总本市所辖县(市、区)专项监督情况,对各县(市、区)专项监督结果进行排名,撰写专项监督情况的通报反馈本市应急管理局。

(五)总结提升(2024111日—1120日)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认真总结本次专项监督情况,提炼经验,分析问题,落实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统筹协调。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统筹行政执法工作的基本方式。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对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站在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战略高度,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提高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

(二)精心做好准备,认真开展自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对照监督要求和应急管理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赋分表,开展自查,提前准备各种印证资料,自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补充、修正、完善。

(三)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监督实效。认真查摆问题,找准薄弱环节,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总结典型经验,以专项监督为契机,补短板、强弱项,促进执法能力提升,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市应急局联系人:石建荣 18634920123

附件:1.应急管理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赋分表

2.应急管理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赋分统计表

3.应急管理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考试成绩统计表

4.应急管理领域行政执法调查问卷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48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