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应急发〔2024〕191号)
右玉县应急管理局:
按照《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县(区)、重点企业帮扶指导工作的通知》(晋应急发〔2024〕213号)安排,朔州市结合《朔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县、重点企业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朔应急发〔2024〕103号)安排对首次列入的重点县右玉县开展帮扶指导。具体帮扶指导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加强政策宣贯的落实。右玉县应急管理局要深入宣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安委会《硬措施》和省应急管理厅和市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有关要求,要举办煤矿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培训班,向重点企业宣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讲,解决主要负责人思想观念问题,推动处理好发展和安全的辩证关系。
(二)加强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右玉县应急管理局要结合近年来煤矿典型事故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指导煤矿因地制宜制定“一矿一策”整治方案。各煤矿要以安全自查为主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集中整治一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各煤矿要完善重大事故隐患台账,严格按照闭环销号管理,对企业自查隐患整改到位,逐一销号。
(三)强化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右玉县应急管理局要健全风险分析研判会商制度,定期组织对所监管煤矿进行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建立完善“一矿一策”、“一矿一册”台账,每月发布风险分析报告。要组织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工作督查,督促煤矿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实施规范,健全完善双重预防体系,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和综合治理。
(四)加强帮扶指导的落地。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专员管理科和右玉县应急管理局要加强专家指导服务,针对右玉县所辖煤矿安全区域问题特性,从专家库和国有大型煤矿企业选派一批瓦斯、水、顶板等重大灾害治理的专家深入煤矿帮扶指导。提出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督促整改落实,推动解决根本性、深层次、老大难问题。
二、实施步骤
市应急管理局紧紧围绕企业自查问题、体检精查提建议、督导检查促整改、补齐短板建机制等目标任务组织开展重点县帮扶指导工作,市应急管理局成立市级帮扶工作组,负责对右玉县进行督导帮扶,专家择优抽调。右玉县也要相应成立帮扶工作组。
市级帮扶工作组:
组 长:李 槟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郭兆明 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专员管理科科长
成 员: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专员管理科有关人员、专家
负责对右玉县所辖煤矿进行“一对一”帮扶指导,帮扶工作组于2024年8月上旬完成进驻,至本年度“摘帽”评估工作结束,为期5个月左右。
(一)审查方案,严格抽查。帮扶工作组要严格审查右玉县专项整治方案,对不符合要求、主观应付的一律推倒否决、重新报审,指导右玉县所辖煤矿开展体检式精查与重大隐患自查上报工作,摸清重点企业实际与问题症结。要按照晋应急发〔2023〕300号通知要求对右玉县的“体检式”精查实际完成情况进行抽检,对走形式、落地不强的进行通报。
(二)监督整改,开展督导检查。帮扶工作组要结合国务院安委办督导组在山西检查情况与煤矿工作实际,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帮扶指导。帮扶工作组要结合矿山治本攻坚3年行动要求与煤矿企业安全实际情况组织对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警示约谈。帮扶工作组每月现场帮扶至少2矿次,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煤矿安全生产的突出、共性、深层次问题,及时向右玉县应急局进行通报。
三 、工作要求
(一)区内煤矿针对性的开展“一对一”帮扶工作,落实监管职责。右玉县应急管理局、帮扶工作组要严格按照《朔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县、重点企业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朔应急发〔2024〕103号)任务与目标开展具体工作,务求帮扶指导取得实效。
(二)严格帮扶指导。右玉县应急管理局、帮扶工作组要对标学习国务院安委办督导组工作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加大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加大抽考与培训力度;对问题突出的煤矿与负责人要联合上级公司开展约谈和跟踪督办。
(三)联动配合“摘帽”。右玉县帮扶工作组要建立月报制度,明确1名信息联络员,每月将月度帮扶情况报市级指导组, 发现重大问题随时报告。右玉县应急管理局要按照《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县(市、区)和重点企业工作成效评估办法》 ,上下联动解决煤矿实际问题,力争年底前调出重点县名单。
附件: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县(区)、重点企业帮扶指导工作的通知(晋应急发〔2024〕213号)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朔州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