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应急发〔2024〕142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局,有关企业:
根据朔州市亨利气业有限公司的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相关规定,市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6月5日召开安全审查会议,会议议定:
朔州市亨利气业有限公司符合变更、延期条件,准予变更、延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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