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应急发〔2023〕298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
为强化我市煤矿企业有限空间安全管理,提升作业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安全操作技能及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开展全市煤矿企业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深刻汲取省内外有限空间作业及煤矿中毒窒息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全员安全意识,提高全员安全技能,规范全员安全行为,切实提升防范化解有限空间风险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全市煤矿安全生产。
二、煤矿有限空间作业范围
煤矿有限空间作业是指煤矿原煤生产系统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主要包括在盲巷、采空区、通风不良巷道、煤仓、水仓、水泵房、独头排瓦斯、采煤工作面上下隅角、各类硐室、筒仓、污水井、给水井、管子道井、排水管道、注氮管路、瓦斯管路等可能存在中毒、窒息、爆炸的有限空间内从事施工或者维修、排障、保养、清理等作业。以及煤矿企业除上述范围以外的地上各种有限空间。
三、整治时间、内容
(一)整治时间
2023年12月01日至12月30日。
(二)整治内容
1.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基础知识;
2.有限空间作业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3.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及安全操作规程;
4.安全防护设备、防护用品及应急救援装备的正确使用;
5.自救器的佩戴使用,实现30秒盲戴;
6.加强煤矿盲巷管控预防窒息事故十项措施落实情况;
7.煤矿地面有限空间风险管控落实情况。
8.职工有限空间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四、工作安排
(一)企业全面自查自改阶段(2023年12月上旬)。各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全面自查自改方案,开展自查自改,编制自查自改报告。煤矿主体企业要对所属煤矿进行全覆盖检查,并督促企业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自查自改结束后,将自查自改报告,报送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备案。
(二)市县全面抽查阶段(2023年12月中下旬)。按照分级属地监管原则,市应急局负责对直接监管的中煤平朔集团所属矿井进行检查;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对辖区内煤矿进行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近期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把煤矿企业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推动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的重要举措,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执法检查。各级应急管理(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强化对煤矿煤矿企业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的执法检查。严格按照本次检查的重点内容,逐条逐项对照检查,严禁走过场、走形式。整治行动与正在进行的《朔州市煤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提升监管效能在全市矿山企业全面开展“体检式”精查工作的通知》有机结合起来共同开展,对检查中发现的有限空间教育培训不到位以及煤矿有限空间存在的其他重大问题,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三)做好总结报送。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将煤矿企业有限空间专项整治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2024年1月5日前将书面总结上报市应急管理局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科。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