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开发区管委会安监局,机关有关科室、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
现将《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报送工作的通知》(应急厅函〔2021〕92号)转发给你们,结合山西省应急管理厅有关通知,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建立典型执法案例报送联系人制度
请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市局机关安全生产监管科室、综合执法队明确一名联系人,填写《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报送工作联系表》(见附件),于4月22日(周四)17时前报送至邮箱793344434@qq.com,市应急局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报送工作的联系人为政策法规科边善峰(电话:13935954801)
二、建立行政执法案例库
编报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例已经列为应急管理部门年度工作考核主要指标之一,也是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开展以案释法的重要手段,市县两级应急管理局均应当建立本级行政执法案例库。按照省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凡实施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案件,案件承办人员应当及时编写行政处罚案例,报送至市应急局政策法规科汇总后,向省应急管理厅、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报送。
三、通过应急管理部“互联网+执法”系统报送典型执法案例
请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明确1名管理员(一般为联系人,如不是同一人的应一并报送),由省应急管理厅系统管理员统一分配“互联网+执法”系统帐号后,市局给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管理员分配账号,具体负责本级报送典型案例执法工作。为便于我市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平台与应急管理部“互联网+执法”系统后期对接,所报案例应为通过“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平台”办理的案件。
四、按时报送典型执法案例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每两个月的时间周期,直接向应急管理部至少报送一个由本级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例,优先报送涉及行刑衔接的典型执法案例,同时抄报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市应急管理局每季度至少向应急管理部报送一个由本级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例。
五、补报上半年执法案例
请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于4月30日前报送两个案例,各市应急管理局于6月30日前报送两个案例,立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后。
附件: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报送工作联系表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4月21日
附件
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报送工作联系表
单位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市局 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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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城区应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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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鲁区应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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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阴县应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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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仁市应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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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县应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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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玉县应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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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安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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