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应急发〔2023〕178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朔州市开发区安监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山西省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晋地灾指办发)〔2023〕4号转发你们,请你们高度重视,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和自己相关职责,做好汛期地质灾害工作。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