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应急发〔2023〕170号)
朔城区应急管理局、山阴县应急管理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非煤矿山领域九部规章的决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8号)等有关规定,经市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工作联席会议审查同意,决定对以下2家非煤企业颁发(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见附件)
请朔城区应急管理局、山阴县应急管理局加强对上述2家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组织生产,保证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条件持续改进,确保安全生产。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6月1日
附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换发)2家企业
申请单位 |
许可证号 |
许可证有效期 |
证件类型 |
朔州市恒中矿山工程有限公司(露天) |
(晋市)FM安许证字[2023]F1225号 |
2023/5/29至 2026/5/28 |
延期换证 |
中源伟业新材料有限公司王老沟粘土矿 |
(晋市)FM安许证字[2023]F54Y2B1号 |
2023/5/31至 2025/7/21 |
延期换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