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阴县开具物业费发票问题
  • 诉求编号:
    06WX202409279999900349ZX
  • 诉求标题:
    山阴县开具物业费发票问题
  • 诉求内容:
    山阴县先生通过网站形式咨询:交物业费,物业是否应该给业主提供正规发票?如果不提供,会如何处罚?希望相关部门帮助解答。
  • 诉求人:
    先生
    处办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山阴县税务局
  • 处办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规定,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时,需要开具发票。您可要求物业进行开票,如遇拒绝,可向税务局举证举报。
  • 事件地点:
    山阴县
    受理时间:
    2024-09-27
  • 办结时间:
    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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