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办回复:
根据公安部《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第七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满之日前三个月内中请换领新的居民身份证。第七十八条规定,公民中领、换领、补 领居民身份证的,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当场完成资料审核和人像、指纹信息采集。经核对无误,本人或者监护人签名后,公安机关发放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右玉赵先生可按第七十六条、第七十八条规定,按照“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或“全省通办”就近到右玉县新城中心派出所或右卫中心派出所、威远派出所、元堡子中心派出所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